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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8-09-17 17:10   字号: [        ]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3001000

第一部分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概况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含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昆明市市级机关绿化基地管理处、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共计3家单位的决算汇总。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职能: 

1、 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昆明市的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市级行政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3、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工作。

4、 承担市级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物资、服务类政府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

5、 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草拟、报批、调配、审核报批工作。

6、 负责市级行政中心办公用房的管理、维护和调配工作。

7、 负责市级行政中心安全保卫、火灾预防、交通管理、安全消防监控、办公秩序维护工作。

8、 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职能:

1、 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昆明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承办昆明市人民政府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门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昆明市政协转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 负责昆明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 协助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4、 研究昆明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昆明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昆明市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 督促检查昆明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分解、下达市政府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目标督查考核,督促、落实、反馈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及时向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政府系统目标管理督查工作。

7、 协助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9、 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昆明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10、 负责昆明市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向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11、 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

12、 负责昆明市人民政府参事、文史研究、公务接待和驻外联络(办事)处等工作。

13、 承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和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昆明市市级机关绿化基地管理处的基本职能:承担市级五大机关在呈贡县七甸乡头甸办事处受让荒山建立市级机关绿化基地的植树造林和管护活动。

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主要职责职能: 1、负责会议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市级各类大型会议和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2、 负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办公室日常保洁服务;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机关办公楼内会议室、接待室的日常保洁和会议服务、会议室音响等保障服务。

3、 负责承办市级机关委托的会议、礼仪、音响等服务。

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点工作概述: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服务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按照节俭、高效、廉洁的原则,狠抓机制创新、狠抓工作落实,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做好协调、当好参谋、搞好服务”的职能,认真做好事务管理等各项服务工作,保证了市级行政中心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2、 昆明市政府办公厅重点工作概述: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在市政府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办理市政府日常文书和行政事务,当好市政府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3、 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重点工作概述:保障行政四机关、昆明会堂各会议室服务接待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做到服务工作零失误。

4、 昆明市市级机关绿化基地管理处重点工作概述:搞好绿化,促进林业发展。做好林木良种的选育,种植林木新技术 的引进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并填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昆明市市级机关绿化基地管理处、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0人。其中:行政编制2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3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4人)。

离退休人员199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195人。

实有车辆编制136辆(含驻京办6辆,驻沪办1辆,驻深办2辆),在编实有车辆136辆(含驻京办6辆,驻沪办1辆,驻深办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2017年度管理局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91,904,878.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216,844.78元,占总收入的97.0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5,628,368.24元,占总收入的2.93%;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9,665.27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增长4.23%,主要原因是行政中心公共支出项目预算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89,636,683.68元。其中:基本支出97,688,675.84元,占总支出的51.51%;项目支出91,948,007.84元,占总支出的48.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16%,主要原因是行政中心公共支出项目预算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688,675.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主要原因调减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预算(职业年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948,007.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54%,主要原因是行政中心公共支出项目预算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见下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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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225,539.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0%。与上年对比增加2.29%,主要原因市级行政中心公共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388,53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9%。主要用市政府办公厅、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及相关机构的正常运转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3. 国防(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5. 教育(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53,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化项目建设;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7,683,80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及住房补贴发放。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21. 其他(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91,330.00元,支出决算为2,653,741.70元,完成预算的140.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107,251.44元,因本部门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组团预算,实际支出为因工作需要,当年市政府领导随团出访费用。超出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38,277.26元,完成预算的8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13.00元,完成预算的6.3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年初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因工作需要市政府领导临时随团出访,经费相应增加;2. 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费减少;3. 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精神,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254,755.4元,增长8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824,652.94元,增长291.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35,808.46元,增长3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06.00元,下降40.9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市政府办公厅承办昆明市重大交流活动,承担“一带一路”宣传拓展工作,对外交流次数增加。随工作任务增加,市政府领导临时随团出访,经费相应增加;2. 公车改革后成立全市车辆应急平台;3. 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精神,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07,251.44元,占41.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8,277.26元,占57.97%;公务接待费支出8,213.00元,占0.3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07,251.44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7个,累计2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一带一路”宣传拓展工作,友好城市交流合作、南博会招商推介活动等。驻京办、驻沪办、驻深办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8,277.2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管理局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38,277.2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实有量为59辆(含驻京办6辆162,996元,驻沪办1辆27,166元,驻深办2辆54,332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应急综合用车服务平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年末新增应急执法保障平台编制77辆,实际到位77辆,未产生车辆运行费。

3. 公务接待费支出8,21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省内友邻城市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驻京办、驻沪办、驻深办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管理局无此项业务。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82,636.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07%,主要原因市政府办公厅、绿化基地管理处日常经费有所下降,专项工作相应的经费开支由项目经费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60,898,189.34元,其中,流动资产53,401,322.91元,固定资产306,959,888.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536,978元,在建工程0 元,无形资产0 元,其他资产0 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194,912.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514,941.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9辆,账面原值5,174,676.63元;报废报损资产544项,账面原值6,678,329.7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22,015.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3,5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228,487.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47,715.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95%。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负债类往来款变动-44.98%,原因是经2016年市审计局审计后提出,公积金账户属于个人资金,单位不用做账,故从负债类调出。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绩效评价方面说明

1、 整体支出绩效

市机关事务局2017年度按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7年度)》中设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开展工作,完成了《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球探足球比分_球探体育—激情直播赢盈中下达<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昆政目督发〔2017〕42号)中规定的主要工作。实现年度目标,预算配置合理,管理规范,职责履职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部门决策方面: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合理,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并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相结合;部门职能科学合理,与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互相衔接;基本支出预算配置合理;但绩效目标的设定不科学、指标细化量化不够、缺乏可考核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方面有待加强。

(2)部门管理方面:预算管理规范,预算完成率达到要求;预算管理制度完善,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严格控制在预算内;管理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政府采购合理规范。

(3)部门绩效方面: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职责履行良好;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良好,目标群体对部门职责履行及履职效果普遍持肯定态度;但在队伍建设和机制创新方面还有待加强。

经评价,本部门整体指出绩效为优。

2、 项目支出绩效

本部门2017年无市级重点跟踪绩效项目。按照绩效管理要求,2017年纳入部门绩效管理的项目数84个,占总项目支出数100%。根据年度工作目标选取8个项目作为部门内部重点追踪项目,8个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为100%,均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存在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项目产出指标和效果基本达到预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

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即除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等31项类目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业、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方面支出。

11、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 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附件:2017年度管理局部门决算表

管理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1)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