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日报 2024-03-13 09:17 字号: [ 大 中 小 ]
3月12日,记者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了解到,近日,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在全省率先出台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办法,允许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办理质押登记,帮助企业盘活资产。
近年来,在国家鼓励发展民间投资政策环境下,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类业务为主营业务的各类有限合伙企业发展迅速。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登记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越来越多的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在实操中,这一规定一直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配套。随着浙江、广州等地先后开展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的实践,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登记进展平稳,社会反响较好。
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作为改革“试验田”的作用,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结合自身实际先试先行,在全省率先研究出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办法(试行)》。“该办法出台的关键核心点是,为登记机关开展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提供依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允许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办理质押登记,此举有利于增强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流动性,帮助企业盘活资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融资压力。
接下来,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有关职能部门将聚焦企业需求,切实做好政策落地服务,为下一步在全省开展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提供可复制推广的好经验。(记者吴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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